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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16:41:17 浏览量: 字体

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0日,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联动巡察。10月19日,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两天后,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对标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有关要求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和统筹部署。局党组从政治高度和思想深处深挖根源找差距,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深刻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10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领衔推进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各派出机构参照市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系统上下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和整改合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桩桩见成效。

(三)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巡察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成立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巡察整改协调联络、整改落实、督查检查。实行挂图作战,序时销号,对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

(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45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整改专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作用,在集中整改阶段,实行“每天报进度、一周一通报”的工作制度,有关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1.及时认真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规范信访投诉举报办理。8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投诉管理。二是加强重点信访件的监督管理。市综合执法支队定期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坚持常态化解决群众诉求。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自2020年10月起采取开展服务群众接待日的方式及自2021年8月采取月报通报的方式不定期对已解决的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回头看”,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截至2023年2月,已通报20期,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27次,接待群众375批、569人次,受理事项428件,办结428件。2022年11月至今,全市超期受理信访投诉件0件、超期办结信访投诉件0件,上级抽查不通过信访投诉件1件。

2.全力化解投诉率高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红谷滩局多次受理12345热线有关南昌万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空气异味污染投诉,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确实存在废物储存房换气设备缺失问题。在此期间,红谷滩生态环境局多次督促企业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先后采取了调漆间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后接入喷漆废气处理,打磨房密闭改造加装密闭卷帘门,打磨粉尘经吸附棉收集后定期更换,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光氧一体+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喷漆废气等措施。2020年10月该公司完成整改并达到排放标准。二是加大工业噪声查处力度。为切实解决工业噪声污染问题,依托“12369”环境信访热线、市长热线,加大生态环境信访中噪声信访的处置力度,做到“第一时间接访、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噪声污染信访事件及时有效解决。2022年7月至12月,市本级受理工业噪声污染投诉19件,办理率100%,群众满意率100%。针对发现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起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1万元。三是加强《噪声法》宣传。采取普法+执法相结合的形式,线下通过进企业、下社区等方式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已印发2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向1500余家企业进行了宣传发放,向社区发放了300余份宣传手册。线上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面,如在“两微一端”发布《噪声法》宣传信息。四是明确职责。提请市政府出台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规定,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起草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新噪声法中部分条款“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承接部门,确定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五是开展集中帮扶指导。为督促南昌万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稳定达标排放,2022年10月19日至2023年1月6日,市支队与红谷滩生态环境局共对该企业督促检查6次,污染设施均稳定运行。经过上述措施,自2022年2月以来,未再收到12345热线反映该企业空气异味污染问题的投诉。

3.杜绝有案不立、以罚代管的行为。

一是全面复核,严肃追责。经核查,2018年以来昌北生态环境局移送线索共涉及67家企业,当时已立案12家,40家不具备立案条件,15家可能具备立案条件但未深入调查。已立案12家企业中处罚50件、移送4件。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高新生态环境局移送线索共涉及133家企业,其中重复企业31家,实际共102家企业,当时已立案5家(6件),56家不具备立案条件,41家可能具备立案条件但未深入调查。可能具备立案条件但未深入调查的情形主要有:危废台账缺失或不规范、危废贮存不规范、危废标识牌不规范或管理计划未及时申报、废气无组织排放或未高空排放、除尘废水外溢等情况;不具备立案条件的情形主要有:属散乱污企业、检测结果未超标、问题已立行立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属其他区域管辖、管网改造问题等。市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对此函询问题进行了如实说明并获得省厅纪检组采信,3名责任受到处理。二是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56家当时可能具备立案条件但未深入调查的企业,市执法支队已重新立案1家,为2018年熊福根案,正在按程序办理。其余55家中,目前已完成整改27家,已拆除、搬迁、停产、关停15家,4家属于环评豁免,1家烂尾项目未建,以上企业因完成整改或关闭搬迁等原因违法证据已灭失无法重新立案;8家企业位于桑海开发区,已发函告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复核。三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局党组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支队党委和各支部通过集中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每周开展“读书班”、专项技能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老中青传帮带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四是加大监管,严防反弹。局党组要求通过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暗访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重点加大对反馈线索涉及有案不立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严防问题“死灰复燃”。2022年9月高新大队、昌北大队成立以来,已立案15起,其中2起是巡察反馈核查发现。五是全面纳入,跟踪问效。根据局党组的要求,支队已要求将投诉举报、工作联系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线异常督办单核实、专项检查等纳入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必须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立案及未立案的原因,并定期调度,防止出现有案不立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强化督办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4.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

一是先后组织开展了各类法律、文件的学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围绕行政处罚法的种类和设定,处罚的实施、管辖、适用范围,决定、执行、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办案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南昌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文件规定,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5.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2023年1月16日修订印发了《执法支队环境行政执法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程序内容,明确了办案程序及各环节时限要求,坚决杜绝超期办案问题发生。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召开了2次联席会,做到应查尽查,应移尽移,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监管,督促整改。麦园填埋场问题是上级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在省住建厅、市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尽心帮扶,经过4年努力,南昌市共投入35亿元,将过去的垃圾填埋方式转变为垃圾焚烧发电方式,并严格按照高标准,逐渐实现垃圾“零填埋”,该问题已于2021年得到彻底整改并销号,整改成效得到《中国环境报》等多家央媒、省媒正面宣传。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加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提高办案综合能力。四是强化联动,深入整改。将坚持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原则,一体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

6.多措并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完善秸秆禁烧火点监测、处置、反馈闭环管理机制,优化了露天焚烧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点位布设,调整新增1套设备加密监控覆盖高新区,强化火点风险监测;优化统一“南昌市露天焚烧报警处置群”火点预警信息发布和处置信息反馈格式,调度属地网格人员现场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同步将火点任务推送至“南昌智慧环保”,跟踪处置信息闭环;每周统计南昌智慧环保平台火点处置反馈情况并在工作群进行调度;开展火点监测处置情况月通报;南昌智慧环保平台累计调度2022年露天焚烧火点问题238个,目前均已完成处置反馈,实现闭环管理。二是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严格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强化露天禁烧宣传,加大监控巡查力度,并要求被通报发现火点的县区要依法严格查处放火人,及时在“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反馈处理结果,实现闭环管理。三是以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严格露天禁烧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湾里管理局强化工作调度,深入开展禁烧宣传巡查,从源头防控焚烧火点,做好禁烧闭环管理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高新区管委会对火点高发的属地麻丘镇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实施问责;2022年市级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对高新区预警的72个露天焚烧火点问题均已完成处置反馈,实现闭环管理;高新区对发现的27名放火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开展培训宣讲。2022年11月14日,市高新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污防中心组织高新区相关部门和镇处有关人员提升使用管理智慧环保平台处理预警信息的能力,为闭环处置污染问题、更好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开展提醒座谈。2023年1月20日以市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对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人民政府进行提醒座谈,通报2022年全省火点涉及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经过持续督促、调度、培训、指导,各地处置焚烧火点的及时性、有效性得到提高,2023年1月、2月,所有发现火点均得到及时处置,实现了闭环管理。六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补盲监控,分析不同地区焚烧火点类型,引导辖区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在一些火点突出集中部位补盲监控网络,提高及时发现、处置的能力。七是注重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禁烧合力。组织各地在研判分析本辖区内突出火点类型和集中焚烧人群的基础上,把宣传引导工作做实做细,要细致了解种田户、菜农、老人、丧事家属等特殊群众的焚烧原因、诉求,做好宣传讲解工作,教育引导群众摒弃不良陋习。八是优化市级高空瞭望设备布局,增加对火点高风险地区监控,推动火点频发地区增加高空瞭望视频监控、无人机等自主巡查手段。

7.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加快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南昌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已建设完成。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10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治理工作;10月底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治理任务与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顺利完成1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2023年,计划新增完成1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提前完成“十四五”时期省政府下达南昌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的任务。三是开展原南昌电厂在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北沥临时储灰场内约300万吨粉煤灰堆场所在地块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对粉煤灰堆场覆绿、覆网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2023年3月,委托南昌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对堆场粉煤灰存量进行了勘测,测量结果显示粉煤灰现存52.07万立方米;2023年4月,按照国家长江办整改要求,已委托中国电信在粉煤灰现场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整改现场;2023年6月,委托南昌市环保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专家评审,调查报告显示粉煤灰未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周边地表水及环境空气造成影响;2023年7月,已完成公开招标并确认中标单位,施工队现已进场施工。

8.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

一是严肃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与属地政府的协调沟通,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摸排和监管执法力度。2022年6月14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塑料及家具行业“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塑料及家具行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6月-7月,各县区政府及属地生态环境局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塑料及家具行业“散乱污”企业,全市共排查发现12家塑料及家具行业“散乱污”企业。2022年7月-11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县区政府及属地生态环境局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问题认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要求明确整治措施,“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分类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跟踪、督促属地政府进行问题整改。2022年12月,12家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其中关停取缔4家,整合搬迁1家,升级改造7家。同时,通过举一反三,2022年7月—11月排查期间,发现新的“散乱污”企业3家:安义县隐匿在村庄水库旁废旧房屋内的1家废旧泡沫加工店、青云谱的1家垃圾粉碎厂、经开区的1家无名家具厂,支队均联合属地政府依法进行了关停取缔。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配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移交环评违法线索,增强环评守法意识,形成环评违法惩处高压态势。长期坚持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上对环评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目前,已在两个平台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进行宣传解读;2022年11月8日已向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移交排污单位有关问题线索的函。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日常巡查、信访投诉等执法监管工作,持续保持对“散乱污”企业监管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散乱污”企业无所遁形。同时将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通报给属地政府,并跟踪、督促属地政府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9.严格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是分别于2022年9月8日11月24日至25日12月29日,组织参加或开展排污许可培训,提高审批人员能力水平二是有效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正确率。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我市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对全市所有发证的共计770家排污单位(部分注销,目前库中只有705张排污许可证)行业进行核发质量的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复核并退回企业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指导力度。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排污许可咨询联系电话,及时为排污单位答疑解惑,指导排污单位高质量申报排污许可证。四是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2023年1月19日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内部联审办法》,对各相关科室审核内容进行明确,发挥要素科室专业能力提升排污许可核发质量

10.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一是自2021年6月起,加大了现场检查和网络巡查频次,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共计现场检查48家次。加强车辆检测过程监管,在国家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指导全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新增移动摄像设备,消除部分车辆检测过程中的视频监控盲区,进一步强化车辆尾气采样过程的信息化监控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2022年全市尾气检验初检通过率超过99%,以及柴油车初检通过率超过95%的共1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约谈,并下达了整改建议书。据统计,2022年全省汽油车检测初检通过率为97.8%,柴油车检测初检通过率为98.3%,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经过约谈及整改后,2022年度汽油车检测初检通过率为96.39%,柴油车检测通过率为97.7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金梁、中道存在其他检测不规范行为,已依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分别予以记2分和3分处理。四是制定印发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移动源污染防治与综合执法衔接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了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的网络巡查,规范数据审核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对检测通过率较高且数据存疑的检测机构重点巡查。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抄送给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并按相应流程进行查处。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和生态环境部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有关要求,对抓拍到的1228起黑烟车在巡察前已将全部线索移送给了有尾气超标车辆处罚权的市公安交管局或有督促维修治理权的市交通运输局核实处理。五是研究建立了黑烟车定期公示制度,从2022年7月起,每月在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公示上一个月的黑烟车电子抓拍情况,2022年6-12月共抓拍黑烟车85辆,全部进行了公示。六是建立了黑名单管理制度,将抓拍黑烟车辆纳入黑名单予以锁定,车辆必须申请解锁后才能开展车辆排放检验业务,重点查看车辆检测过程视频及数据,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消除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七是规范黑烟车抓拍数据移送程序,积极对接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打击“黑烟车”专项行动,完善“黑烟车联合整治工作沟通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将黑烟车处罚及维修治理情况向我局反馈。

11.不断提高智慧监管谋划能力。

一是对232个超期反馈单进行复核,查明超期原因,并依法依规处理。督促232个超期反馈单办结,并重新复核,排查原因。对6家企业采取集中约谈方式督促立行立改后期按时反馈;对7家排污许可不需要安装在线且不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移除省污染源监控系统;对1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二是加强提醒督促,并加大对督办单现场抽查频次。每天发送江西省污染源监控系统异常督办单情况,提醒辖区执法人员及时督促企业反馈。通过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自2022年12月初开始,每月通报未按时反馈和未审核的企业名单,提醒辖区执法人员及时督促提醒,更大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作用。通过以上举措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份我市督办单超期率分别为8.7%、8.1%、5.2%。2月份督办单超期办理全省排名第5名。三是逐个县区开展智慧环保平台的培训工作,并对各县区自建智慧环保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帮扶。截至2022年12月,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已完成全部12个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平台培训帮扶工作,总计培训50余人次。同时对系统内各单位自建(含县、区、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摸底和现场帮扶。四是制定《高新区智慧环保在线监控平台整改工作方案》和《南昌市高新区智慧环保平台运维方案》,做好平台日常运维,确保接入平台设备正常运行。2020年12月、2022年9月完成高新智慧环保平台一、二期项目验收。目前高新生态环境局利用平台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其中涉废气废水企业19家,视频监控企业104家,用电监管企业35家,在线设备运行正常。五是经开区智慧环保信息管理系统二期项目于2022年11月19日经组织专家组织验收通过,后期将督促平台运营维护单位加强智慧环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反馈处理日常使用过程中异常问题,确保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提升响应的时效性。同时,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结合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批及其日常环保巡排查等监管情况,及时上传补充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核等环保相关资料,更新企业一企一档信息。在日常在线监控监管中,及时反馈在线监控异常信息,督促工业企业及时整改并反馈;构建数据异常及时报告制度,对确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异常问题,要求工业企业及时报告并完成整改。

12.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受限”失信惩戒机制。对涉及我市的12家涉嫌违规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其中6家存在质量管理问题的环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二是不断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监管。12月5日—8日,对注册在我市的89家环评机构及环评从业人员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9家环评机构及21名环评从业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失信记分。2022年10月以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3家环评机构及其编制人员进行失信记分,并对3家建设单位发函要求其进行环评文件整改,同步落实环评文件要求。三是倒逼环评机构提高守法意识。加强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相关信息的检查,对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拒不接受检查的,不予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向社会公开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引导正确选择环评机构。据了解生态环境部近期将出台关于环评机构监管要求文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力度。

13.认真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责任,及时督促企业进行环评自主验收。

一是加大对自主验收监管力度。2022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南昌市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监督帮扶的通知》(见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同时”自主验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见监督帮扶检查表)。检查发现15个建设项目分别存在超期验收、未按规定提交信息等17个问题(见问题汇总表)。支队已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向建设单位普及自主验收相关内容知识。三是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25号)文件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全市所有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四是优化数据共享联动。充分利用全省环评审批数据平台办理项目环评审批,通过数据共享,与执法部门共享审批信息,打通信息“孤岛”。2022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使用全省环评审批系统规范审批程序的通知》,推进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网上办”“阳光办”,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含包括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与非告知承诺制项目)环评审批均应通过全省环评审批数据平台办理。2022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前将环评报批情况告知执法部门,项目审批后将批复文件抄送执法部门。

14.严格项目申报审核把关。

一是2022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及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程序。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的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把控专项资金安排。二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采取先入库、再分配的方式,落实市县两级审查企业使用资金资格机制,并逐级报送省、国家进行审核。落实项目审核要求,出台了《关于积极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执行“企业申报、县区审核、市局审查、省厅复查,国家审定”申报程序,保证项目实施100%来自衔接资金项目库,审查项目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信用等方面守法情况,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单位,禁止申报和分配资金。

15.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跟踪问效。

一是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资金项目亮灯预警机制,督促加快项目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重点核查资金分配总体情况、资金项目管理及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项目绩效和项目库建设等方面内容。结合省纪委生态环境资金领域专项整治调研督导工作组反馈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的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把控专项资金安排。二是做好项目全面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意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予以驳回。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按照市财政绩效工作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掌握各项目实施进展,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调度,对于偏离目标的项目及时纠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开展。

16.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统筹。

一是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支出范围、规范立项申报、严格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绩效。定期召开了项目推进调度会,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定期进行“亮灯”警示和督导;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的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把控专项资金安排。二是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采取先入库、再分配的方式,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审查企业使用资金资格机制,并逐级报送省、国家进行审核。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统筹性,市生态环境局对往年中央大气资金项目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资金支持项目情况逐一排查,对黑烟车资金结余问题,提出了下一步资金使用要求。对后续申报项目,明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三是12月印发《关于加大运维力度确保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发挥作用的通知》,加强抓拍系统运行维护,有关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17.加强对环评领域的行业监管和服务。

一是加大相关公司的监管力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分别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对相关公司2022年度编制的环评文件按照15%左右的比例开展质量复核,未发现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二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张贴环评审批事项告知单,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环评领域惠企政策汇编》和向企业发文、有关单位回函时,告知企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址、在赣环评机构信用查询网址、签订《环境影响评价优质优价服务承诺书》的环评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指引查询网址,解决建设单位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增强环评审批人员廉洁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自查自纠情况表、向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加强监督,增强环评审批人员的拒腐防变意识。四是印发《关于加强环境检测单位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监测能力、必须依法依规、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个必须”;提出管理人员不得干扰市场竞争、不得干扰检测活动、不得干扰检测单位正常运行“三个不得”;要求管理单位要确保合力更加凝聚、确保管理更加高效、确保数据更加准确“三个确保”。五是注重部门联动,加大检查力度。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家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8月以来根据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线索对8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组织监测、执法共12名人员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17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了 “双随机”检查行动,并将有关问题抄告市场监管部门。

18.严格招投标把关。

一是12月修订《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机构与职责,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等内容,不断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采购风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开展采购法专题培训,加强项目招标管理,提高依法依规意识。12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培训会议,聘请专家对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结果及合同签订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讲解,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强项目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确保项目绩效。制定项目招标文件审核管理流程,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制定招标文件的全过程监管,避免出现潜在排斥供应商的情况。

19.严格落实环评技术评估相关制度。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2022年12月起将技术评估、征求相关科室(部门)意见、总量确认等环节并联开展,2023年1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对受理、评估、审查以文件形式进行了明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决定受理的在1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估委托函,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确认总量和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并联进行,环评报告书评估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报告表不超过11个工作日,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二是优化评估制度,把控评估各环节时间,对评估人员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控制评估时间。进一步优化评估制度严格把控评估各环节时间,参照生态环境部的规定,极力压缩评估时限,报告书评估时间控制在14个工作日内,报告表评估时间控制在11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下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并做好全过程记录。三是通过在南昌市生态环境专家抽取平台中新增“通知记录”功能,加强了评估过程告知程序,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信息使建设单位知悉并监督整个评估过程。四是在市局官网公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评分结果,加大环评机构现场检查工作频次,不定期实施现场检查,强化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及事中监管。截至2023年1月9日,分别公示两次环评文件质量评分情况,并针对注册地在南昌市的环评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五是评估过程中加强与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等多方沟通,对于超时评估项目,通过向审批部门提交协助技术评估的函文,请求审批部门提前介入,督促环评单位尽快修改到位并提交报告。

20.局党组严格落实今年省厅下发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相关文件,确保政策红利惠及企业。

一是广泛宣传改革措施。印制《环评领域惠企政策汇编》,结合服务企业接待日等活动,赴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地,向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宣传改革措施。同时在承办具体项目时提醒可享受的政策措施,比如在西湖区提出解决南昌市第六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环评审批历史遗留问题时,就提出可以采取“打捆开展环评编制和审批”政策,帮助企业减负。二是进一步提高审批人员改革措施掌握程度。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12月组织召开环评审批业务知识培训会,邀请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政策法规和环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质降费增效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环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制度执行不够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21.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从上班秩序、会风会纪、工作状态等方面规范干部职工言行,确保督查力度不降、频次不减、要求不松。建立作风问题管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式管理,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问题整改效果,督促真抓实改,确保问题整改讲一件、做一件,做一件、成一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会场纪律,强化会场监督,切实推动会风会纪的根本转变

2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群众知晓度。

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对《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持续不断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进有奖举报奖励落地见效,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2022年12月市级核实符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3件,均按举报奖励工作程序落实奖励金额。三是结合执法行动拓展线索来源。2023年1月印发《2023年度全市环境信访工作要点》,要求执法人员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来源,对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引导其领取奖励。

23.督促执法支队加强固定资产及执法装备管理。

一是2022年12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度,2023年1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装备使用考核规定》,加大对执法设备使用、培训、考核管理,严禁私用、借用、出租等行为。二是对固定资产及执法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实行统一登记,贴标管理,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规范管理。三是制定2023年度支队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执法装备管理使用培训,通过厂家直授、组织培训、考察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发挥执法装备效能。四是12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装备使用考核规定》,加大对执法设备使用、培训、考核管理,同时对待处置固定资产进行整理汇总,将对已达报废年限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等装备逐步进行报废。

(三)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24.规范局属企业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南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企业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发〔2023〕3号)文件精神,局属企业全部划转至市政公用集团,目前已完成划转。

25.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

合理调整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在昌北、高新、红谷滩分局设立党支部,方便分局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同时,从2022年11月开始,局机关党委每月在《党支部工作提示》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除身体不适、工作冲突等原因,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均能按要求参加支部集体活动。

26.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将本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报机关党委审核。落实“三会一课”定期提醒、监督通报、考核评价制度,2022年11月起,每月发布《党支部工作提示》进行定期提醒,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通报,每年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7.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2022年12月印发《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2018年以来发展的6名党员发展程序进行自查,规范填制《南昌市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相关内容。

28.规范党费收缴。

对照党费核算标准,严格按照个人的党费基数重新核算2021年党费,因核算原因少缴党费的同志已全部完成补缴。印发《党支部(党委)工作、打造模范机关工作提示(2023年1月)》,督促各支部在每年1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费计算基数及比例进行核定,核定的党费数额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严格审查把关。

29.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素质。

一是大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上收以来,先后安排4名年龄较大的班子成员退出领导岗位,办理2名班子成员到龄免职退休,安排局机关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干部任县区局局长,选拔任用3名干部任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安排1名县区局党组成员任副局长,安排1名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转任其他县区局副局长。2021年5月事业单位改革后,向省厅推荐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为7个事业单位配备班子成员15名,其中新提拔任用12名。二是多途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收以来,先后为县区局考试录用7名公务员,遴选1名公务员,接收随军安置1名公务员,考试录用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7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10人为环境工程、法律等紧缺专业,5个县区局历史上首次有了环境工程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干部。2021年以来,局机关先后接收10名党政储备人才,4名省组选调生,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9人。三是有计划开展职务职级晋升。2021年以来,先后向省厅推荐晋升职务职级10人次,在全系统开展职务职级晋升5批84人次。办理事业单位4批次71人岗位等级晋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人,管理岗人员7人),审核批准29名工勤人员晋升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其中,技师19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2人)。截至目前,各县区生态环境局25名领导班子成员中,50岁以上的占比下降为44%,全系统副高级以上职称岗位聘用11人。

30.严格人员管理。

一是常态化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有关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清理整治,并报送工作执行情况。二是2022年10月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试行)》,建立了局机关、昌北、高新、红谷滩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请休假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三是对全系统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同步对各派出机构、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请(休)假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并注重规范有关会议记录。2021年以来,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议题以专项记录为主,指定专人负责。市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指导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制定印发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明确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考察环节、讨论决定环节等24种应当追究责任的负面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将对照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

32.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每年上半年及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2022年4局党组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022年5月已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责任状”“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逐级细化责任、分层抓好落实。二是制定《2022年度廉政风险排查表》,对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了36项风险防控事项及措施。

33.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会计科目核算。对局内部单位的涉税事项及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立行立改调整到位。二是注重健全局内审管理架构,完善局党组直接领导下的内审制度建设。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内审制度》,2022年12月全局系统开展了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培训,对财务管理及审计风险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

34.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修订完善《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并纳入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制定《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2年度政治谈话实施方案》,局党组班子成员已按要求开展了政治谈话,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于2022年9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认真抓好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省生态环境系统2起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5.强化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察力度,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助力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对研究部署情况、方案制定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多轮检查。二是紧盯环评审批、监管执法、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扎实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三是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面营造整改震慑。

36.充分发挥市整改办作用,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进一步强化调度、通报、督办等工作机制,每两个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进展调度,每季度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进展调度,并视情况通报、督办整改进展滞后问题。2022年,市整改办提请市委十二届市委第22次常委会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同时在2022年4月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2022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组织学习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督察整改管理闭环。截至目前,2018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达时限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交办2023件信访件已完成2022件(剩余1件信访件整改时限为2024年底),解决率99.95%。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见底清零。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是立足实际,促进提升工作质效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主题教育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福祉为中心,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南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56697;邮政信箱: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30038;电子邮箱:ncssthjjrsk@163.com.

                    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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